关于拒绝产品违禁词、极限词的声明
1、本公司全力支持并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关于“违禁词”、“极限词”使用的相关规定,且已全力规避使用相关“违禁词”(如“最*佳”,“*卓*越*”等极限化词汇)。
2、即日起本公司本网站页面及产品标题等若含有“违禁词”介绍的文字说明,可能为非本公司正式网站发布,并非本公司主观意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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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邦葳新材料有限公司
2020.10.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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